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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哪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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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气消散,今天是个好天。

    刘文辉好不容易醒来,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还算完好,瞪着眼睛看着旁边几人。阿榜也已经回来了,身旁放着一具被打爆了脑袋的尸体。

    也是一身与丛林完美融合的衣服,一杆比阿榜的枪还要长的狙击枪靠在洞壁上。子弹是从后脑勺打进去的,整张脸已经不见了一半。背包早被大牛拿去,翻找吃的。

    刘文辉看了看阿榜:“就是他?”

    阿榜点点头。刘文辉的脑袋还有点疼,那钢盔救了他一命,也狠狠的砸了他脑袋一下,直到现在,脑子里还如同有什么东西在扎一样,两只耳朵不断的发出嗡嗡的响声。庆幸的是自己没死。

    和第一个家伙一样,剥了衣服和所有的装备。特别是那顶钢盔一定要带上,这是保命的玩意。这个狙击手身材高大,绝不比大牛逊色,那身衣服自然就是大牛的。大牛很高兴,当着众人的面脱了个精光,三两下就把衣服穿到了身上。这么一打扮到显的精神了不少。

    得了便宜就不能卖乖,又杀了人家一个,山洞不能待了。连忙收拾东西,几个人一头钻进了密林之中。目标是哪里?这件事是昨天晚上他们商量好的,就在附近不远有一个敌军的据点。没有吃的用的,弹药也少的可怜,必须找个地方补充一下。

    地图上标出来的路线不长,一天足够。走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丛林中走路,不似在平地上。每一脚下去都要防备被什么东西绊倒,粗壮的树根一条连着一条,一人高的野草一眼望不到边,还有带着毒素的树干、动物,稍有不慎就是死亡的下场。

    刚刚进入丛林那会,我军就吃过这样的亏。作战处的那些参谋,用尺子在地图上一量,然后下达给各作战单位的命令就是,一天之内到哪,两天之内到哪。这样的命令可难坏了作战部队。在惯性思维的作用下,那些参谋以为这是平原,一大步迈出就是一米五。

    这里是丛林,有时候就算你走上几十步上百步,在地图上看也就三四米。而且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没有参照物。在丛林中和戈壁、沙漠一样,四下一看全都是郁郁葱葱,时间一长全都一模一样。刘文辉他们要庆幸,有梅松这个向导,就算走的慢一点,终究不会错了方向。

    那天中午,阮伟武终于带人赶到了刘文辉他们隐藏过的那个山洞。看着地上的尸体,阮伟武倒吸一口凉气。又死了,这让他感觉到意外了。如果说先前那个尖兵的死是那伙人运气好。狙击手的死就不得不说明,这伙人是值得注意的对手。

    一枪爆头,还是从脑后。看样子应该是近距离开枪。能在一名狙击手身后近距离开枪,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阮伟武掏出手枪,对着天空“砰,砰,砰……”将一梭子子弹打了一个干干净净。

    仅剩的一只眼睛都能喷出火焰,嘴角抽动:“全体出发,消灭他们!”

    枪声在身后响起,从方位上判断正是他们住过的那个山洞。几人停下脚步,朝后看了看,什么都看不见。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竟然还没有五分之一的路程,都累的够呛。照这样的速度,在天黑之前根本到不了那个据点。枪声已经说明,敌人就在身后。是不是如同死掉的两个一样厉害?还有几个?他们全都不知道。

    张志恒显的有些担心,连忙往大牛身边靠了靠:“牛哥,你说那些人会不会追上我们?”

    大牛把手里的枪攥的啪啪响:“追上才好,老子正想和他们过过招呢。”

    刘文辉瞪了大牛一眼:“赶紧赶路,少惹事,快走!”

    山路崎岖难行。特别是大牛,所过之处如同一只大象穿过,四周的杂草和树枝被纷纷折断。两只超大号的大脚丫,每踩一步下去,平平整整一个大印记。即便是普通的猎人都能发现,何况阮伟武这伙经验老道的专家。对于这一切,刘文辉他们一窍不通,完全没有注意到。

    这一天的时间过的出奇的快,没走多远,晚上的雾气又起来了。前面探路的梅松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倒是身后似乎已经有了动静。阿榜已经发现有身影跟着他们走了很久,这不是好兆头。

    刘文辉觉得问题有些棘手,走还是停是放在他们面前的两条路。走,迟早会被人家追上,停就意味着要打一仗。先不说能不能打胜,自己连对方多少人,什么装备,什么兵种都没有摸清楚,就这么打,危险性太大。打仗不是过家家,那是要死人的!

    看着几人。大牛第一个站起来:“打吧!***,逃跑可不是老子的作风!”

    梅松也点点头:“不打恐怕他们就会一直跟着我们,随时都处在危险之中,只有我们打胜了,才有逃出去的希望。”

    张志恒摇摇头:“不能打!趁着现在他们还没追上我们,还是先躲躲比较好,只要……”

    话还没有说完,大牛瞪着牛眼打断了他的话:“就你小子没种,要走你走,老子反正是不走了。”

    阿榜始终保持沉默,一声不吭。他就是这样,向来安静,如果他想说话,全都在点上。刘文辉也想干一仗,早死晚死都是个死。如果说让敌人把自己杀死在睡梦里,这太丢人了。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干一仗,死活也就那么回事了。

    刘文辉一咬牙:“好!干了!***,再跑真他娘的成了兔子了!”

    兔子胆小,遇事总是往家跑,尽量躲起来,从不敢与敌人较量。这是部队里对那些胆小家伙的形容词。记得他们八班的二蛋就是一个胆小的兵。不敢翻障碍,不敢下河,甚至连射击都害怕。别班的战友就叫他兔子。此次战斗,二蛋变了,从一个兔子变成了狼,吃肉的狼。可惜的是,这头狼死在了325高地。

    大牛嘿嘿一笑:“这就对了!干他娘的!”

    事情定下来,怎么打又成了一个问题。了解敌情的任务自然而然就落到了梅松的肩上。梅松二话不说,点点头钻进了丛林。剩下的只有他们四个,刘文辉的安排是这样的,大牛和阿榜埋伏两侧,让敌人进来。自己和梅松、张志恒在正面,等到将所有敌人的火力吸引过来之后,大牛和阿榜再开火。

    为什么选择大牛和阿榜?为这两人身上的衣服就是最好的伪装。如果说对手和前两次来的人一样,这身衣服或许能躲过敌人的侦查。

    刘文辉警告大牛:“你最好听阿榜的话!要是出了差错,老子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大牛嘿嘿一笑:“你就放心吧,俺知道轻重。”

    一切商量妥当。梅松也回来了。这伙敌人来的很快,竟然就在他们身后。他们停下商量对策的这段时间,敌人已经摸到离他们不到一里的地方。人数大约十个左右。根据梅松说,这伙人很机灵,稍微靠近就会被他们察觉,他只隐隐约约看见两个,也都是和大牛、阿榜一样的衣服。

    刘文辉担心起来,如果都和那两个一样,一个人都够他们忙活了。一次来十几个,们五个不知道还能不能应付。话说回来了,不能应付又能咋办?既然都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就只好豁出去干一场。不可犹豫,打仗最忌讳的就是朝令夕改。作为指挥官必须做到一致,无论成败,就算死也死的有价值。这是刘文辉从胡麻子身上学来的。

    战场就在他们休息的地方,不用派人引诱,敌人早就知道他们在那里,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等着敌人钻进他们设计好的口袋阵。子弹已经上膛,隐蔽点也全都找好,所有人既盼望又有些担心。

    刘文辉冲着身旁的张志恒微微一笑:“谁都怕死,打的仗多了就好了。”

    等来等去,晚上的雾都已经出来了。敌人始终没有露面。看情况,应该是已经发现了他们踪迹,但是敌人是怎么发现的?或者说敌人还有什么别的计划?一概不知。

    “哒哒!”两声枪响竟然从身后传来。刘文辉连忙闪身躲进了大树背后。没想到敌人已经跑到了他们背后,这些家伙也太狡猾了。梅松就在背后,是他和敌人交上火了。枪声大作,听情况梅松的压力不小,对方至少有三四个人,全都是点射。

    刘文辉觉得自己还是大意了,这帮人太难缠。刘文辉起身,准备过去帮忙。刚露头,一发子弹打进他脑袋旁边的树上,“砰”的一声响。刘文辉下意识的将脑袋缩了下去。第二发子弹擦着头皮飞了过去。这一次的方向竟然在前面。

    被算计了!刘文辉有种不妙的感觉。敌人的子弹打的很刁钻,每一发都在他们周围,不超过一米。虽然是点射,依然压的他抬不起头。

    “猴崽子们!你牛爷爷也在此!”大牛的声音突然传来,刘文辉猛然就觉得自己的压力骤轻。顾不上感叹,拿起枪开始战斗,还不忘记指挥张志恒:“手榴弹!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