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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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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小年轻定义为妖孽的余生,此刻正舔着平放在地上的冰棍。

    准确的说,冰棍下面还有一层冰棍的包装纸,并没有让冰棍直接接触地面,沾上泥土。

    尽管如此,余生还是感觉很烦,因为这双爪子,实在谈不上好用。

    他现在没有进入那片让人异常的区域,而是在百步之外,边舔着冰棍,边看那只獾在挖洞。

    那只獾每次挖坑只挖十分钟,然后它会走出那个范围,四处逛逛,待身体凉下来之后,才再继续挖洞。

    余生估摸着,自己估计就是獾遛弯时,给引过来的。

    只是为什么在这种地方挖坑?

    余生听着小年轻时而响起的哨音,算不上悦耳,不过他现,那只獾似乎隐隐地随着哨声的起伏而工作。

    午后是一天最热的时候,地上的冰棍,余生还没添完一半,就化成了一堆略带白色的甜水。

    驯兽师?余生疑问着。

    他挺胸昂头的迈步到小年轻身边,围着他绕着圈,这货是个驯兽师?余生打量这家伙,你不是个历史教师么?养着一只獾,还能影响它的行为,藏得挺深看不出来啊!

    余生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会,确定这家伙的哨音确实能够命令獾之后,他突然想到,若是这家伙养只土猫,那样大众不引人瞩目的动物,训练的好了,偷东西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想什么呢!余生摇了摇头,不要想这些坏事,教坏小朋友怎么办?

    于是,他的注意力又转回到那只獾挖的坑。

    他踱着步走到洞前,由于又进入了那片特殊的区域,他周身一片凉爽。

    当然,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幻觉,所以他抓紧时间,把头探向獾挖出的坑里,

    事实上,这个坑已经摆脱了坑的程度,绝对称得上是个洞了。余生以他猫咪的优秀视力,一眼望下去,根本见不到底。里面完全是黑黝黝的一片。

    这是干什么?余生很好奇,他不知道这个历史老师,带着一只宠物獾,来中正公园这个特殊的地方,搞什么幺蛾子。

    难道这底下有什么宝物不成?余生联想到以前看过的小说,往往小说中提到某个地方环境异常,通常则意味着,这里必有宝物出现。

    比如什么装入水之后,会无热自沸的祝融神杯。?

    余生自己脑补了一会,现自己都把自己搞的神经兮兮的了,便摇了摇头,驱散心中这种奇怪想法?

    小年轻虽然一直关注着獾,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对余生的观察。因为他几乎已经确定了,这只猫并非凡俗之物。

    如果有可能,他还真想把余生占为己有。到时候,过年一会老家,和那些兄弟姐妹显摆显摆,多长面子不是。

    只可惜这是苏教授宝贝孙女的宠物,要是自己盗走,估计脾气一直很耿直的苏教授,知道是他动得手脚后,能生生的把他拆了。

    他还要在京华大学继续教书呢,这不单单是饭碗的问题,还有别的因素。所以,他只好隐忍心中的喜爱,不去想横刀夺爱的话题了。

    不过,如果能跟长辈说说,商量着拿一只别的什么聪慧的动物,和眼前这只猫生个孩子,说不定会有惊喜呢。

    看来还是要跟这只猫打好关系啊,历史小年轻思绪好了对策,便蹲下身子,和余生谈起话来了。

    “猫兄,你叫旺财是吧?”历史小年轻看着铭牌上的名字,打算以此为切入点,和余生展开谈话。

    “猫兄?”余生看着小年轻,这个称呼挺好的,还没人这么叫过他。只是,常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货和自己搭讪,是不是有什么不-良的企图。

    不过,咱现在只是一只最普通的中华田园猫,除了猫肉火锅,身上没什么可以让人感兴趣的吧。

    猫肉火锅……余生的思绪突然在这里停下了,他想到了一件不太美好的事,在他“前世”的时候,他隐约的听到过一个名为“星期五俱乐部”的吃货组织。

    传说中那个组织很神秘,具体成员不可考,但他们最喜欢吃的菜品,却相对来说,流传的广一些,那就是猫肉火锅。

    当时,喜欢跟风的他,甚至也想吃一次猫肉火锅解解嘴馋。不过可惜的是,他是吃货没错。但猫这种东西,还真没人当食材卖的,若是让他抓一只活的生物,自己屠宰了吃掉,那是万万不可能。

    不过,现在想吃猫肉简单多了。余生恶趣味的用牙,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权当吃猫肉了。

    嗯,味道不错!

    小年轻看余生似乎对他的搭讪,没有多大兴趣。

    决定要刷好感度的他,只好忍痛割爱,从衣兜里掏出一小袋牛肉干。

    余生看到牛肉干,果然心动了。若是他是两天前看到这袋牛肉干,也许会馋,但绝对没有现在这样的渴望。

    原因是这样的,两天前余生还在刘阳那里,好吃好喝,伙食标准极高,算得上每天都是大鱼大肉的节奏。

    但是,在苏教授家住了两天后,这种情况明显变了。苏家的菜谱,直接让他由在刘阳那里的肉食动物状态,变为了草食动物。

    第一次吃炒青菜的时候,余生还蛮感动的,只是连续几天连点荤腥都见不到后,他又怀念起了,在刘阳那的奢侈生活。

    那天余生去刘阳的宿舍,与其说是捉-奸,还不如说是去找自己的饭票了。只可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没找到刘阳的余生,因爱生恨,直接把刘阳定义为了偷-腥的不靠谱男人。

    小年轻一看余生的这渴望的眼神,就知道有戏。他把包装纸撕开,把牛肉干放到余生身前,不再说话了,而是默默地观察起了余生。

    身为具有驯兽技能的小年轻,看动物自然与常人的关注点不一样,他们看动物,绝不是按图索骥,而是按照独特的方法,看一只动物的精气神,来确定他们想确认的东西。

    余生被历史小讲师,盯得有点毛,囫囵吞枣的把牛肉干都塞进嘴里后,麻溜的跑了。

    小年轻没阻拦,像是余生没来过一样,继续时不时吹着他的哨声。

    余生走后没多久,獾便从它钻的洞里退了出来,嘴子叼着一节什么,走向小年轻。

    小年轻接过那东西,一只手放在獾的脑袋上抚摸着它,以示表扬。另一只手,则不只是獾叼过来的东西了,多了一根牙签。

    单手灵巧的用牙签,清理着那东西身上的污泥。

    大约三分钟后,他弄好了。

    这时,原先獾叼出来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物体,已经显示出它本来的样子。

    那是一个骨哨,长约七厘米。哨身中空而略呈弧曲,在凸弧一面几乎等距离错磨出三个椭圆形音孔。

    他清理完泥污之后,没有再次清洁,便直接将这节骨哨含在嘴中。

    待他再次吹出哨音,那声音变了许多。如果余生听到这次的哨音,相信他不会再没有反应了。

    小年轻看着自家獾手舞足蹈的样子,他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件物件到手了,那件事成功的几率更高了。

    而赵美娜看到余生全头全尾的回来了,便放下心,开始准备东西,打算启程回京华大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