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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用我的魄

作者:股市大萝卜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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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宿舍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洪钧就带着瑞鑫朝李晓家走去。

    李晓家住在城郊,坐出租车要半个小时的时间,在出租车上,洪钧问瑞鑫“你说,我们这样做,她家里人愿意吗?

    就在头一天夜里,洪钧召集平安、滕日华他们,对李晓的事情进行了商量,如果按照李晓的要去,找魄融入她的身体,洪钧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瑞鑫想了想告诉洪钧,这样做是可行的,而且在阴界有个正规的名字,就叫做熔体。

    将一个人的魂和另一个人的魄融合在一个身体里面,就好像给一个人换了换零件,理论上是存在成功的可能的。

    但是瑞鑫所知有限,在她以及平安她们的认知里面,还没有听说过熔体成功的例子。

    关键是残缺的魂和魄非常难找。

    现在洪钧他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魂是有了,那就是李晓,但是魄,洪钧将一百多个鬼魂梳理了三遍,也没有找到一个只有魄没有魂的。

    不过,他们还算是比较幸运,最终,洪钧还是从一百多个鬼魂中找到了一个人,虽然她的魂魄完整,但是她愿意牺牲自己的部分认知,去和李晓熔体。

    因为两个魂魄融为一体后,各自都只能有一半的时间支配身体,另一半时间就是对方的了。

    洪钧和瑞鑫商量了一下,感觉也没有办法,虽然让这个鬼魂用完整的魂魄进去。但是,说不定李晓求生的欲望强烈,可以压制住这个鬼魂的三魄也说不定。

    按照洪钧的想法,他是不愿意去冒这个线的。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难道你还有比这好的办法?”女友说。

    叹了口气,洪钧也只好去做“医生”了。

    “这只是个设想,可能实施起来困难会非常大,首先我们不知道李晓的家人愿不愿意。再就是另一个魂魄进入李晓的身体不知道会不会带来负面反应,还有李晓能和小华融为一体吗?还有……”滕日华担心地说。

    这个自愿去的鬼魂叫小华,是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女孩子。

    “行了,这些都别说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洪钧打断了他的话。

    到了李晓家的楼下,洪钧想先给李晓家里打个电话,却怎么也找不到联系方式了,三年的时间,他早就将李晓的联系方式遗忘了。

    翻了三遍手机通讯录。洪钧的汗已经湿透了衬衣,见女友和平安、小华看着自己,洪钧只好冒出了一句:“这天真热啊。”说过了自己也感觉不可能。现在刚刚初夏。温度还不到三十度,怎么个真热?

    他只好实话实说:“我,找不到她的号码了。”

    见女友脸上突然露出了欢快的笑容,洪钧楞了一下,明白了过来,这小女人的心思啊。自己把女同学的电话号码弄丢了,她反而高兴了,哎。

    “那,我们就直接上去吧。”瑞鑫说。

    洪钧只好点了点头。

    李晓所住的楼房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住宅楼,只有七十多平方。楼道里堆满了杂物,楼梯间的窗户玻璃早就被打碎了。墙体上到处都是开锁、贷款的小广告。

    门打开的一瞬间,洪钧简直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随即意识到,这可能是李晓家的保姆或者她的奶奶,开门的女人看样子有七十多岁,满脸皱纹,一头白发,佝偻着腰。

    “你好,我是李晓的同学,我叫洪钧,我是来看李晓的。您是……”

    “奥,快进来,快进来,我是李晓的奶奶。”老太婆听说是洪钧,满脸笑容,“自从李晓病了,我这家里可是好久没有人来了,你可是为数不多的还记得在李晓生日这天来看她的人啊。”

    什么?今天是李晓的生日?洪钧的头立马大了,天知道今天是李晓的生日啊,不对,洪钧原先知道的,在大学里还给李晓做过生日呢,只是后来李晓病了,洪钧也就慢慢把这茬给忘了,真该死。

    “啊,坏了,蛋糕,我们订的蛋糕还在刚才坐才出租车上面,忘记拿下来了,我这就去追。”瑞鑫喊着就要跑下楼,洪钧真佩服女友的随机应变,她这肯定是找借口要去订蛋糕。

    “闺女,别去了,出租车早就走远了,再说了,晓晓的男朋友已经给她订好蛋糕了。”李晓的母亲此时从屋里走了出来,伸手拽住了瑞鑫。

    瑞鑫朝洪钧吐了吐舌头,两个人带着李晓母亲和奶奶看不见的王军、平安还有小华走进了屋子,出乎洪钧的意料,屋里相当的干净,虽然家具显得比较陈旧,弥漫着一股浓浓的中药味,但是摆在那里一尘不染。

    “阿姨,您真能干,把这屋里打扫的这么干净。”瑞鑫恭维道。

    “不是我,是晓晓的男朋友康飞,他说晓晓最喜欢干净了,家里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哎,真是个痴孩子,晓晓现在怎么能够配上他呢。”李晓的母亲说着,李晓的奶奶却走进了另一间屋子,再也没有出来。

    洪钧不明白,昨天夜里,李晓的母亲还不搭理自己,怎么今天见了自己,突然就热情了,一点也不像昨天的表现。

    康飞?洪钧心里一动,他不是自己大学时的同学吗?李晓当时就是被他追到结果让洪钧伤心了好一阵子的,现在李晓都已经变成这样了,这小子难不成还这么痴心,守着她不变心?

    心中想着,洪钧已经走进了里屋,果然是他认识的康飞,几年不见,这小子成熟了许多,原先一头长发已经变成了寸头,瘦削的脸上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此时正坐在床边,轻轻理着床上人的头发,眼中满是幸福。

    往床上一看,洪钧立即认出了李晓,只是,昨天还看着气色不错的她,今天却好像变了一个人,头发稀疏,面颊干瘦,脸色蜡黄,双目紧闭,只有胸口微微起伏,让洪钧可以判断这是一个活人。

    “这,这是怎么回事?我昨天见到她时可不是这样啊。”洪钧吃惊的问。

    听到声音的康飞慢慢回过头,见到是洪钧,楞了一阵,才伸出了手:“洪钧,是你啊。”

    握着他的手,洪钧点了点头,同时暗暗替他神伤,万万没想到这小子这么痴情,居然等了一个植物人三年:“我来看看李晓,昨晚我们在感恩寺见过,我记到她不是这样子啊。”

    “她原先被感恩寺的高僧用身体替厄而苏醒,其实只是精神在支撑着,现在精神突然没了,身体就变成这样了。”身边的李晓的母亲抹了把泪。

    洪钧立即想到了伍子胥一夜白头。

    谁也不说话了,沉默了一段时间,洪钧决定还是实话实说,拉着康飞来到外屋,他说:“康飞,我今天来,不单是看看你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办。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什么事情?你说吧。”

    “是这样的,我现在有办法可以让李晓醒过来。”洪钧话刚说到这里,康飞突然伸手攥住了洪钧的手,把洪钧的手捏的生疼:“你说你有办法让晓晓醒过来?快说,是什么办法。”

    “难道说,李晓醒着时没有告诉过你?”洪钧见康飞这么兴奋,吃惊的问。

    “是我不让李晓告诉小飞的,我怕找不到你,即使找到了你也不会帮我们,所以,才没让小飞知道这件事情,免得让他空欢喜一场。”李晓的母亲跟了出来。

    “莫说李晓是我的同学,就是陌生人,我如果能够帮上,也断无不帮之理。”洪钧说。

    “对了,阿姨,昨天晚上,你走的时候为什么不理我们呢?”瑞鑫好奇的问,而这,也是洪钧所关心的。

    “当时,我手里攥着一张符,引导晓晓的魂回来,除了可以和感恩寺的人说话,不敢和别的人说一个字。”李晓的母亲说,“要不然,晓晓的魂就会散掉。”

    “原来如此。”洪钧点头,“我今天来,已经找到了一个魂魄,就是来救李晓的。”

    “你,真的能够救他?”康飞攥着洪钧的手,有点发抖。

    洪钧抽脱了他的手:“这事情你可能听起来感到匪夷所思,我也没有太多的把握,但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想了,我没有找到合适的的魄,只好找了一个魂魄齐全的鬼,用她和李晓融合。”

    “那又怎样?”康飞问。

    “或许,她以后有一半是李晓,另一半是别人,也或许,她以后永远都是别人,再也不认识你们。”洪钧实话实话。

    “你的意思就是,用你的办法让晓晓活过来,但是她很可能不再是她,她和这个家庭,和我再没有关系?”康飞颤抖着声音说。

    洪钧点了点头,康飞突然呜呜哭了起来:“这么说,以后我就要忘记她,从此分手了?”

    洪钧再一次点了点头:“这是最坏的结果。”

    康飞不说话了,又是沉默。

    许久,康飞好像做了什么决定,他抬起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你用我的魄,和晓晓融合吧。”

    “把我的魂打散,用我的魄,给晓晓第二次醒过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