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凑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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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道道粉红褶皱看起来水嫩柔滑,犹如豆腐,很明显,刚才的液体便是林立不小心刺破这些褶皱而流出来的。

    “大脑?!没想到刚才从肉壁的细缝中流出来的竟然是脑浆。”

    弄清楚最后一个器官竟然是大脑之后,就连一向淡定的林立都有点咋舌。没想到,真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是独树一帜,将大脑藏于屁股之处!

    玩味之后,林立开始正视起眼前这个比他的人还大的脑袋。贪婪巨兽是以吞噬人类的****而生存,人类的****越大,它们的力量也越大。****由脑部产生,也难怪它的脑袋比其它生物都要大,差不多占据它那臃肿的身体的八分之一,而且还要深藏于屁股的位置,原来是为了保护这个即可以用来思考也可以用来作为攻击武器的重中之重的器官。

    “不对,如此说来……”

    一道念头在林立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这头巨兽体内如果有魔晶,只怕不是在头部,而是在尾部。”

    林立想起了贪婪巨兽嘴部一道道割痕,很明显,之前就有人在它的头部寻找过魔晶,但只怕他是空手而归了。一般的魔兽,魔晶确实生长于头部,不,确切说应该是头部脑袋的位置,但是这只贪婪巨兽完全颠覆了一般人的认知,它的脑袋不再头部而在尾部,相应的即使它体内有魔晶,只怕也是出现在尾部里。

    想通这一点,林立迫不及待的把双手伸入褶皱中不断的摸索,也不管因为他的一番胡乱搅动把本来还颇有规律的褶皱搅成一团浆糊,更不管那粘稠恶心的脑浆沾满了他的全身。

    “有了。”

    半晌,林立在贪婪巨兽脑袋的深处摸到了一个坚硬冰凉的菱形体。把它从一团浆糊之中掏了出来,覆盖在它表面的脑浆和灰质纷纷滑下,露出它的庐山真面目。只见这东西有林立拳头的两倍大,握在手中非常有重量感,从它上面源源不断地散发出一股股柔和的气息,把它握在手里明明感觉冰凉,但它身上散发出的气息且无比柔和温暖,这两股不算明显的反差,令林立一时间竟然有种茫然感。但他很快便意识到失态,连忙收敛精神,不再受到它的迷惑。

    魔晶,没错,十足十的魔晶!

    林立从储物戒指中取出曹莹莹送他的那颗风之子的魔晶,两者对比一下,风之子魔晶明显只有贪婪巨兽魔晶的一半大,而且里面蕴含的能量明显没有后者强大。贪婪巨兽魔晶表面那一缕缕柔和的能量虽然没有风之子魔晶表面风压凌厉,但胜在源源不断,好像永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可怕的还是,有意无意间贪婪巨兽的魔晶好像会散发出一种蛊惑人心的迷惑,使人深陷其中迷失自我。如果林立不是有着前世百十年的修为,只怕拿起它仔细观察的时候,便已经被摄了魂勾了魄,从此与一具行尸走肉无异。

    “风之子应该是己级魔兽,比起贪婪巨兽差了两个等级,两个等级的差异,却导致它体内凝结的魔晶明显逊了贪婪巨兽魔晶一大截,可见天赋在魔兽世界里,并不见得就比人类世界不重要。一般甲乙等级魔兽体内凝结的魔晶,只有指头般甚至指甲盖般大小,那些喜欢显耀世家的贵妇小姐们,平时就喜欢用这些魔兽的魔晶作为挂坠。呵呵,如果有人拿着这颗贪婪巨兽的魔晶作为挂坠行走在大城市的街道上,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轰动,只怕那个城市的强者都要被牵引出来吧?”

    不能怪林立的定力不足,辛级魔兽是什么概念?那可是魔兽世界中名副其实的贵族,按战士的等级划分,成熟之后的它怎么说都算得上一位战皇强者。脚一踏,整个天堑山脉便要震上一震;呼吸间便能使一个大城市的数十万人口在昏睡之中死去。如此强悍的魔兽,千百年来有几个强者敢去惹它?更别说将它杀了取出它体内的魔晶。

    这一颗贪婪巨兽的魔晶林立不敢保证在伽犸大陆中没有第二颗,但在兰若帝国里,他却绝对能保证它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欣喜过后,林立连忙收敛心神,他知道他现在还处于开光期,大喜大悲对于他的修行非常不利。而且在修真世界的时候,他得到的天材地宝多不胜数,在这个以战气为主导的神秘大陆,这是他迄今为止得到的最好的东西,但也不至于令他忘乎其形。

    把两颗魔晶小心收藏好,清理完最后的脑浆,林立从贪婪巨兽体内退了出来。当然,事情还没有结束,林立将储物戒指中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找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放好之后,然后再一次进入贪婪巨兽体内用空间足有五十立方的储物戒指戒指将那些残留的肉块一股脑装进去运到外面倒掉。其实他不用到处里面的其它物品也能装下这些肉块,但是为了避免上面还带着血渍的肉块玷污了其它物品,保险起见,林立还是把里面的物品通通拿了出来。

    做完这些,林立终于筋疲力尽,一头倒在地上。体内的筑基丹早就消耗殆尽,现在他的体内才算真的是空空如野,恢复到了他刚来到异世界时候的状态。

    挣扎着爬起来,将贪婪巨兽的空壳拖到溪水中,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他必须速战速决,然后再回林府中好好睡个大觉。把空壳洗干净之后,林立也懒得晾干,直接便塞进储物戒指中。

    贪婪巨兽的空壳是洗干净了,不过他自己可依然是个血人,浑身上下都是血,特别是脸上和头发,不仅有血,更有脑浆、肉末和一些未知却无比恶心的粘液。现在的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且身上还散发出一股恶臭,简直就是臭不可闻。随便往有人的地方一站,鬼哭狼嚎不敢保证,但绝对是鸡飞狗跳。

    “呼,看来我选的地方还不错,至少还有条河流,可以痛快地洗个澡。”

    想到这,林立畅快地呦喝一声,跳入河流中。在水底足足呆了四五分钟,待水流将他头上和脸上的脏东西都冲干净之后,他才冒出头,脱光身上衣服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澡。

    一大清早起来,也许是因为昨晚洗了个澡的原因,林立非但没有因为昨天的大展手脚而感觉累反而是感到特别的神清气爽,浑身充满了劲儿。

    于是,没来由得,林立想要出去走走。其实他也知道,这是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的习惯。不过这时,缠人的李婉又恰到时机地出现了。花费了一番口舌将她打发的妥妥帖帖,自愿留在府中后,他才一身轻地走出林府。

    走到附近的集市,这里的集市由于离林家比较近,所以有三分之一的商铺都是林家的。林家的商铺明显比其它商铺开门开的早,东西已经摆好,可以出售。反观其它商铺,有些门都没开,有些刚刚开门,里面的店员正手忙脚乱地摆放东西。

    “嗯。”林立点点头,心中却由衷的赞道:“我们林家能作为白水镇最富有的家族果然是有其原因的,看看其他家族的店铺,很多都还没开门呢。”

    那些属于林家的商铺,都是林家家族中的成员在打理,他们自然都知道体弱多病的林立有早起视察各个商铺的习惯,只是最近因为慕容家退婚的事情,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视察。现在见他又一大清早出现在集市上,正在打理店铺的家族成员,都停下手中的工作,热情地和林立打招呼。

    林立一一还了礼,但并没有进去,林家的店铺虽然不多,但也不少,如果一家家进去坐一会儿,一个早上的时间就没了。

    走了一段路,林家的店铺渐渐少了,其他店铺却明显多了起来。但这里靠近林家,依然还是属于林家的势力范围。

    “父亲并没有霸占这些店铺,可以说是很明智的决定,要知道,物极必反,在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树大反而招风。林立如果强行霸占这些店铺,只怕在白水镇的日子就不会过得这么安稳,也不会成为白水镇的首富了。本来我还想过阵时间,我的实力到达一定阶段,就让林家成为白水镇头号家族,但现在明显是不必要了。父亲想要过的是安稳而平淡的生活。”

    就在林立正在思考的时候,一个刺耳略带酸味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没想到白水镇的修炼废材,林家的大少爷,在被别人退婚之后,还有脸敢到处闲逛。”

    听到这个声音,林立不禁皱起眉头,他不用往后看都知道说话的是谁,就是昨天遇到的李浩。

    这个李浩,前两天见到林立和自己的未婚妻秦晗走在了一起,走的那么近还那么亲密,虽说不上对他恨之入骨,但已经把他列入黑名单,列入情敌之列,正算计着要如何打压一下这个林家的废材少爷。

    所以,他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出现在可以说是林家掌控的集市里,他的目的便是要在集市所有人的面前,好好羞辱林立一番,让林家在这个集市声名扫地,以后再不能和他李家抗争。

    林立自然懒得理会这个因为一点小事而耿耿于怀的小人物,直接选择了无视,向前走了一段路,才停下来谈谈的说道:“怎么,我四处转转碍着你李家三少爷了?”

    李浩脸色一变,他没想到林立竟然敢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虽然两人都是白水镇四大家族的少爷,林立的大少爷甚至比他的三少爷更有重量,但前者可是闻名白水镇整整十六年的修炼废材,他凭什么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

    当然,李浩能够在李家的声势掩盖过他的大哥二哥,自然不会是鲁莽之辈,在恼怒中他还是发现,眼前传说中的废材少爷身上竟然有丝丝的战气溢出,那种清凉的感觉,明显是风属性战气。

    “难怪你如此猖狂,原来是终于有了战气了,我也听说过,林家家主从聚宝阁拍卖场买到三颗神秘的筑基丹,想必就是这三颗丹药,令你能够凝聚战气的吧。不过,你也不要有点战气就如此嚣张,我看你最多也就刚迈入战士阶段,老实告诉你,两个月前的成年仪式上,我的实力已经是五阶战士,虽然比最佳的秦晗少了一阶,不过在一众年轻人中,我的排名可是稳居第二。现在嘛,我的实力绝对是第一。哦,对了,说到秦晗,我劝你这个废材少打她的注意,就你这癞蛤蟆,配得上人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