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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三章 过街老鼠与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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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

    又一次从噩梦中惊醒,一身冷汗地捂着疼痛的额头,英万里咬着嘴唇,感觉着嘴里逐渐变得浓烈的咸腥味,面容狰狞,如同厉鬼。

    忍气吞声?呵呵,忍字头上一把刀,曾经自己大权在握,而现在却只比死人多口气罢了,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曾经尝过权力的甘甜,失去时,才会如此地痛苦啊。

    披上一件单衣,英万里走到书案前,开始写信。

    很少有人知道,英万里和关外熊大将军相交莫逆,相互引为奥援,熊大将军需要英万里的情报资源,让其能够后顾无忧,而英万里也乐于结交军中势力,让其能够游刃有余。

    “熊兄钧鉴,京中忽来妖人,武艺高强,心思狠毒。。。。。。”

    写完求援文书,英万里撮唇一吹,发出一声尖利的口哨声,一只白鸽扑啦啦落下。

    英万里小心翼翼地将信笺放入信鸽腿上的签筒,用火漆封口,放飞。

    胡铁花的头疼,胡铁花的头很疼,胡铁花的头非常疼。

    “你是胡铁花?大名鼎鼎的‘花蝴蝶’胡大侠?”

    “没想到过了七年,居然还有人认识我。”

    胡铁花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

    他交朋友的标准很简单,会不会喝酒。

    他认为大凡能够喝酒的人,都不会是什么坏人。

    比如他遇上的这个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原本和他素不相识,只是在骑马经过的时候,差点撞上一只猫。

    胡铁花冲了出去,挡住了马,救了猫。

    然后他们就认识了,不是那种一言不合,大打出手的认识。而是那个年轻人看到他以后,两只眼睛就亮了。

    “好汉,我请你喝酒。”

    胡铁花觉得自己的名字并不是什么秘密,于是就有了那两句话,然后一切都变了。

    他声音还没落下,就发现酒楼里的人看他的目光变了,神色变了,按照他的说法,那就是酒鬼看到了好酒,色鬼看到了美女,饿鬼看到了红烧肉。

    “抓住他,死活不论!”

    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胡铁花根本没听清是谁先吼了一嗓子,反正包括对面的那个年轻人在内,足足十几号人物就朝他冲了过来。

    “我的妈呀!”

    胡铁花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反正这种事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每天都要发生几次,他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没有好好睡过一天觉,他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只老鼠,过街的老鼠。

    好在他终究不是老鼠,他是胡铁花,他的武功并没有落下。

    “蝴蝶穿花七十二式”

    那些人发现,胡铁花并不好抓,不但不好抓,而且不好杀。

    但是有两句话说得不错。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双拳难敌四手。

    于是胡铁花只有逃,一逃就是一个多月。

    就在刚才,他将身上最后一点银子换成了酒,但是平时香醇的酒喝在嘴里,却是苦的。

    他已经知道了是什么人在悬赏他,他也重新想起了那个名字。

    见或不见,这是个问题。

    有脚步声传来,他知道自己必须赶快离开,那些人是为他而来,而且在经过了几次失手后,追来的人越来越多,武功也越发高强。

    在最近一次,他甚至受了伤,要不是他的轻功确实不差,他甚至觉得自己会死在他们手里。

    “他在这里,快追!”

    有人喊道,胡铁花打了个激灵,落荒而逃。

    上天入地,走投无路。

    原本以胡铁花的身手,要是放开手脚,还真不是几个人能够挡得住的,偏偏他虽然是个混蛋,却行事却有着自己的一套准则。

    他虽然不像楚留香那样从不杀人,但大开杀戒,杀出一条血路之类的事,也不是他能做得出来的,所以他只有逃。

    不过有句话说得一点不假,出来混,总是要饿的。

    胡铁花的酒并没有能喝多久,肚子就开始叫唤了,就像是身上带着一只青蛙,呱呱直叫。

    他翻了翻口袋,他的口袋就像是刚洗过的一样,一干二净。

    他当然可以不管不顾,去吃一顿霸王餐,他也知道不管啥店主,都留不住他,但是他还是觉得,脸皮比肚子更重要一点。

    胡铁花和郭大路不同,郭大路其实是什么都会,让他混不下去的是他的脾气。但胡铁花么,除了喝酒和打架之外,他还真想不出自己还会些什么。

    在过去他经常做的,通常是替人办些事,比如说送个东西,保护个人,或者做做打手之类,这些活虽然不怎么能上台面,但也足够他填饱肚子,喝够酒。他只有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几十年下来,也就这么过来了。

    但是现在不同,说整个江湖都在找他是夸张了,但是只要他在外面晃悠一圈,有十个八个人找他的麻烦是不稀奇的。这样的情况不要说去接个活,他现在就是个灾星,走到哪里,就把麻烦带到哪里,又有谁会去请他这个麻烦精?

    话又说回来,大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也不能活活饿死,堂堂胡铁花要是被饿死,那可能是江湖中的一大笑话了。

    但要来钱快,又不违背他的基本原则的事,又哪有那么容易?

    在江湖中有两个职业是最古老的,却又一直有需要的,其中一个职业胡铁花不会选,也选不了,而另一个职业他却是做过的,做过不止一次。

    “为了有吃有喝,说不得只好再去做一次了,看看是哪个倒霉的家伙,被我选中吧。”

    胡铁花当然是杀人的,而且杀过不少,不过他不滥杀,在杀人前更是要挑选一番,看看对方是否有该杀的理由。如果对方确实是个恶徒,他是不介意杀人的。

    他需要改装打扮一下,虽然过了七年,他的样貌已经有了比较大的变化,但是认识过去的他的人实在不在少数,要是他就这么跑出去,那不是去当杀手,是出去被杀手杀。

    乔装打扮对胡铁花来说不难,他最好的朋友就是这方面的专家,更不要说他的朋友的那位红颜知己,是易容改扮一道中数一数二的大师。

    胡铁花是老江湖了,江湖中的门门道道,他是知道不少的,只是片刻功夫他就把自己打扮成了个乞丐,事实上他现在的形象和乞丐也差不了多少。

    当杀手是要有门道的,尤其是胡铁花这样,打算临时凑一份子的。总不能随便找个人问对方要不要找杀手,也不能在自己身上挂块牌子,说自己是杀手什么的。

    同样的,他知道要接这种活,最好是通过杀手中介,也就是专门给杀手门介绍散活的掮客。

    江湖中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这种掮客虽然不少,但是也不是每个都靠得住,黑吃黑的也不在少数,胡铁花就遇到过不开眼的。当然最后倒霉的,通常是对方罢了。不过他现在却没有这个心思去找别人麻烦,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他现在就想着去找份活,把肚子问题先解决了。

    夜幕降临,城中下着小雨,虽然不大,但在雨中呆久了,那种入骨的冰凉也不好受。

    大多数人都已经回到家里去睡了,城里安静了下来,胡铁花拄着根棍子,低着头,避开大道,在巷子里走着。

    这是一条泥泞的巷子,有一盏昏灯未灭。

    这是一盏已经被烟火熏黄了的风灯,挑在一个简陋的竹棚下,照亮了一个小小的面摊,几张歪斜的桌椅和两个愁苦的人。

    这么样一个凄凉的雨夜,这么样一条幽僻的小巷,还有谁会来照顾他们的生意?

    看到这个面摊子,胡铁花的眼睛却亮了起来,虽然多年不见,但是这个面摊子,唤醒了他记忆中的一些东西。

    毫不犹豫的,他朝着那面摊走了过去,但是在他走到面摊之前,却有人比他更快。

    那是巷子的另一头,走来的一个青衣人,冒着斜风细雨踽踽行来,蜡黄的面色在昏灯下看来仿佛得病已久,看来应该躺在床上盖着锦被吃药的。

    但是他却告诉这个小面摊的老板:“我要吃面,三碗面,三大碗。”

    这么样一个人居然有这样好的胃口。

    老板和老板娘都忍不住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客官要吃什么面?”虽然已经有三十多岁,身材却还很苗条的老板娘问他:“要白菜面?肉丝面?还是蹄花面?”“我不要白菜肉丝,也不要蹄花。”青衣人用低沉沙哑的声音说,“我要一碗金花、一碗银花、一碗珠花。”